有關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已領得建造執照擬廢止執照之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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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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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8-0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78894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8-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15號 |
函轉本局99年7月26日北市都綜字第09935385100號函有關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已領得建造執照擬廢止執照之後續處理方式,請 查照並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據本局99年7月26日北市都綜字第09935385100號函續辦。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5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27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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