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4條之3修正疑義
- 標籤:透水保水
- 瀏覽人次:1264
發文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 |
---|---|
發文日期 | 2020-06-18 |
發文字號 | 經水河字第1095105945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6-2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762號 |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4條之3修正疑義
轉知經濟部水利署有關本會提出內政部營建署草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以下簡稱建技4-3)修正疑義,涉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下稱本標準)與現行建築法規疑義部分,如說明,惠請卓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