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採購,請確實依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得獎廠商減收押標金、保證金及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3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5-10-09 發文字號 全建師會(114)字第068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050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採購,請確實依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公共工程金質獎得獎廠商減收押標金、保證金及減低估驗計價保留款,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檔案 .pdf 全建師會(114)字第0681號.pdf 更新日期:2025-10-29檔案大小:31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