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 標籤: 瀏覽人次:115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總統府 發文日期 2013-05-09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20008271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0000-00-00 茲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連結1: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9086/ch09/type10/gov80/num34/Eg.htm 連結2: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72&Itemid=57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