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108年2月27日公告修正「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獎勵作業要點」為「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獎勵作業要點」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26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190227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307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99號 主旨: 轉知內政部108年2月27日公告修正「優良綠建築作品甄選獎勵作業要點」為「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獎勵作業要點」,並修正全文,自即日生效。 附件檔案 .pdf 10803-07 0699.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520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