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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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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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6-21 |
發文字號 | 工程管字第110030061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7-0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517號 |
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十點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檢送修正「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第四點、第十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