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各項活動現場安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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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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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04-1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1768540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4-2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81號 |
函轉「臺北市政府辦理各項活動現場安全須知」修正條文、權責分工表及對照表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依本局101年4月6日北市都築字第10132465000號函辦理。
連結:
http://www.laws.taipei.gov.tw/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1.jsp?LawID=P14B2011-201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