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育作業補助申請須知」第6點、第8點規定及附件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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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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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1-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7458670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86號 |
函轉本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受保護樹木保育作業補助申請須知」第6點、第8點規定及附件一名稱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文化局107年1月10日北市文化資源字第10730318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7年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0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