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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補充規定」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2-03-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照字第1116109994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3-0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879號

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補充規定」

主旨:函轉本府工務局修正「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補充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111年2月10日北市工授公字第1113005583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111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1012號,目錄第9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