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重要地段挖掘道路加強管理要點」業經本府以99年6月29日府工新字第099651309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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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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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7-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351277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7-1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81號 |
「臺北市重要地段挖掘道路加強管理要點」業經本府以99年6月29日府工新字第099651309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請轉知 貴會所屬會員知照。
一、依本府工務局新工處99年7月7日北市工新挖字第099666376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6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14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詳相關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