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部分條文
- 標籤:綠建築
- 瀏覽人次:1383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6-02-0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652201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2-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39號 |
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改善作業須知」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及其部分條文業經本局以105年2月4日北市都建字第10565220101號令發布,並自105年2月24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為推動本市社區既有建築物改造為綠屋頂、綠建築及智慧建築,修正「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改善作業須知」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及其條文。
二、相關補助內容請至本局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下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補助社區既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改善作業須知」及相關補助申請之注意事項、流程及必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