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函為都市更新案建辦理容積移轉法令適用原則及本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8點第1項第2款及第5款規定於113年1月1日實施之執行方式等事宜
- 標籤:都市計畫
- 瀏覽人次:1536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
發文日期 | 2023-08-08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開字第112154690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644號 |
主旨:
為都市更新案件辦理容積移轉法令適用原則及本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第8點第1項第2款及第5款規定於113年1月1日實施之執行方式等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