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標籤: 瀏覽人次:127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2-11-06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10810415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0000-00-00 內政部101年11月6日以台內營字第1010810415號令修正「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自102年1月1日生效。連結:營建署法規公告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