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 標籤:契約範本
- 瀏覽人次:530
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
發文日期 | 2023-04-19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112010024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35號 |
主旨:
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本次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修正重點為第2條附件1「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乙方提供之「基本設計」服務項目,增列「無障礙及其共融式環境設計準則之研擬及檢討」;另於「細部設計」之「細部設計圖文資料」,增列「無障礙及共融式環境空間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