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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46條、第47條、第198條條文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7-07-05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0608226804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7-07-1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125號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46條、第47條、第198條條文,業經本部於106年7月5 日以台內消字第1060822680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 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