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I類組危險廠庫之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是否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1條規定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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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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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7-2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3654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7-2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371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函釋有關I類組危險廠庫之公共危險物品儲存場所,是否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71條規定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