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議大稻埕特專區內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與都市設計審議之辦理程序一事
- 標籤:都市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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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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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7-19 |
發文字號 |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103021328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7-2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744號 |
主旨:有關貴公會建議大稻埕特專區內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與都市設計審議之辦理程序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貴公會110年7月13日110(十七)會字第1536號函辦理。
二、有關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之審查,本局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辦理,與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內之都市設計審議,兩者法源、審查目的及委員均不同,故無法併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