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99年5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3141號令修正消防法第6條、第35條及第37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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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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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6-0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777092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6-1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64號 |
函轉內政部奉 總統99年5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23141號令修正消防法第6條、第35條及第37條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 依本府消防局99年5月28日府授消預字第0991207730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79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7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