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標籤:無障礙 瀏覽人次:142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6-11-16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153710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6-11-1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538號 函轉內政部修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作業原則」一份,自即日生效,請轉知所屬,請查照。依內政部105年11月7日台內營字第1050814759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rar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15371000號.rar 更新日期:1601-01-01檔案大小:--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