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件查核表」,並自即日起實施
- 標籤:都審
- 瀏覽人次:366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5-01-2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設字第114300609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36號 |
主旨:檢送修正「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件查核表」1份,並自即日起實施,請轉所屬會員知照。
說明:
一、為提升都審申辦效能並減少補正作業,本局前於110年6月7日北市都設字第1103048541號函公告「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件查核表」,本次配合都審實務執行情形新增或調整查核項目如下:
(一) 行政程序部分:
1.申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容積獎勵案件,應檢附危老重建計畫核准函。
2.申請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應檢附書面審查結果函。
3.都市更新案件,應檢附專章說明申請都更獎勵項目、都更辦理進度並檢附公展、公聽會紀錄。
4.各案應檢討是否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並檢附文資主管機關相關證明文件。
(二) 報告書圖部分:
1.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案:幹事會階段應繳交9份報告書,委員會階段應繳交5份報告書。
2.位於水土保持法核定公告之山坡地,應檢附水土保持規劃書,並併入都審報告書附錄編排。
3.建築高度逾60公尺,應檢附風環境效應評估。
二、相關資料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系統項下之「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審議服務平台/都市設計審議/都審暨相關法令資訊/都審相關規定及函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