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一案」其執照審查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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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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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1-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23881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1-0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22號 |
有關「臺北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一案」其執照審查配合事項
主旨:有關109年11月1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220819號函「本市建造執照申請案,涉及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處理原則及消防設備圖說審查程序相關事宜一案」,其執照審查配合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於109年11月18日函知相關公會,爰掛號日期為11月18日起之案件,方應於核准前會辦消防局完成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及消防設備審查。
二、屬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執照報備等案件如涉及消防設備變更,則於核准後應另依規定送本府消防局審查。
三、另請於執照附表注意事項勾選「已完成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圖說及消防設備審查。」,或於9900欄加註相關文字。
四、請轉知協審建築師知悉,並於收件審查時向設計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