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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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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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6-0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49010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6-0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12號 |
函轉本局106年5月18日府都建字第10634878400號令修正「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附件,並自106年6月7日起生效,請查照。
一、檢附「臺北市未完成公共設施之建築基地申請建築執照出入通路之處理原則」之發布條文及附件各一份。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31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1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