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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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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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12-10 |
發文字號 | 台內建研字第1010851181號 |
收文日期 | 0000-00-00 |
修正「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九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九點規定。
詳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8239/ch02/type2/gov10/num1/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