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府都市發展局「如於重要濕地或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辦理相關計畫時,請依濕地保育法相關規定辦理一案」
- 標籤:轉知
- 瀏覽人次:116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9-08-2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227859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8-2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813號 |
主旨:函轉本府都市發展局「如於重要濕地或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辦理相關計畫時,請依濕地保育法相關規定辦理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