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1月19日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規定 標籤: 瀏覽人次:129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日期 0000-00-00 收文日期 0000-00-00 內政部100月1月19日台內營字第0990810250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連結: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71:2011-01-21-14-13-11&catid=30:2010-02-24-10-07-42&Itemid=57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