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 標籤:廢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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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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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7-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施字第1126138997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736號 |
主旨: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物資之生產設備與原物料徵用調用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6月30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575號令廢止,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衛生局112年7月3日北市衛疾字第112312653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