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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1-11-01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0620015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195號

主旨:
函轉本府都市發展局宣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0月18日以環署空字第 1101141194號令修正發布「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府都市發展局110年10月27日北市都工字第110309161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