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第60條、第6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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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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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11-06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010810275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0000-00-00 |
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第60條、第61條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之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條之3、第60條、第61條修正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電話:(02)87712345轉2693
(四)傳真:(02)87712709
(五)電子信箱: cpamail@cpami.gov.tw
連結: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5533&Itemid=57
附件下載: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publication/law/lawdata/101081027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