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地質敏感區申請建築許可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審查作業原則
- 標籤:地質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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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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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6-09-10 |
發文字號 | 營陽環字第1051003308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9-1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88號 |
函頒訂定「陽明山國家公園地質敏感區申請建築許可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審查作業原則」全文8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一、依據內政部訂頒「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之規定項目」及地質法第11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檢附「陽明山國家公園地質敏感區申請建築許可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審查作業原則」全文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