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80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10-14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11081687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431號 主旨: 所報修正「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1案,准予修正核定(如核定本),請查照。 詳附件 附件檔案 .pdf 台內營字第1110816873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9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