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 標籤: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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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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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5-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480473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5-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414號 |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4月12日農水保字第1061857201號令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貴會會員。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4月12日農水保字第1061857201A號、本府同年4月21日府授工地字10630973300號及本局同年5月1日北市都綜字第106334600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1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