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受理中繼住宅申請處理原則
- 標籤:公文轉知
 - 瀏覽人次:1535
 
|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 發文日期 | 2020-09-16 |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企字第10930979183號 |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0-09-16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867號 | 
臺北市政府受理中繼住宅申請處理原則
主旨:「臺北市政府受理中繼住宅申請處理原則」經本府109年9月16日府都企字第10930979181號令撤銷,另業經本府109年9月16日府都企字第10930979182號令發布,並自109年9月1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撤銷令影本、重新發布令影本、總說明、條文內容、條文對照表及流程圖各1份。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091300J0013,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