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復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有關建築師法第18條第4款「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之語意有欠明確,致執行過程屢生爭議乙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5-12-01 發文字號 全建師會(114)字第0830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802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復本會有關建築師法第18條第4款「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之語意有欠明確,致執行過程屢生爭議乙案,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全建師會(114)字第0830號.pdf 更新日期:2025-12-03檔案大小:227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