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有關申辦建築執照涉都審及預審之案件,自113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建築執照電子化系統(無紙審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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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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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7-01 |
發文字號 | 桃建照字第113005201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33號 |
主旨:有關申辦建築執照涉都審及預審之案件,自113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建築執照電子化系統(無紙審照版),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處113年6月21日桃建照字第1130049108號會議紀錄賡續辦理。
二、為積極推動節能減碳並全面實施建築執照電子化系統(無紙審照版)使用,於113年8月1日起建造執照掛號案件,屬都市設計審議與建造執照預審案件者,應以無紙審照版系統申請提送建造執照審查,作業系統網址(https://building.tycg.gov.tw/upload/download_I40.html)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