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2條、第76條規定農業區及保護區各種建築物之高度認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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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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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7-07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規字第1113044234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07-0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823號 |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2條、第76條規定農業區及保護區各種建築物之高度認定方式
主旨:有關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2條、第76條規定農業區及保護區各種建築物之高度認定方式,業經本府111年7月7日府都規字第11130442341號令發布並自即日起實施,本府97年3月24日府都規字第09730806200號令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