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市大彎北段不得做住宅使用地區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原則一案 標籤:室裝 瀏覽人次:2130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5-31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202259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5-31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351號 主旨:修正本市大彎北段不得做住宅使用地區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原則一案,詳如說明並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所屬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202259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