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214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9-08-30 主旨:轉知內政部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2章室內消防栓設備、第4章之1水道連結型自動灑水設備、第9章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第11章之1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第22章配線,業經該部於108年8月20日以內授消字第1080823020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10808-30 3874.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10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