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開挖中建築工地施工安全,並維護鄰房公共安全,就特殊結構之建築工程建請採用自動化監測系統
- 標籤:特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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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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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3-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09980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968號 |
主旨:
為提升開挖中建築工地施工安全,並維護鄰房公共安全,就特殊結構之建築工程建請採用自動化監測系統,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案陳112年12月19日邀集相關專業公會,就特殊結構建築工程採自動化觀測系統之可行性評估會議結論辦理。
二、鑒於開挖中建築工地具高風險性,為進一步提升工地安全管理,有效掌握監測數據資料,有關本市採特殊結構設計之建築工程,建議得參酌下列要點執行:
(一)針對特殊結構委外審查之建築工地,其觀測系統建採自動化監測。
(二)採自動化監測之必要監測項目為:地下水位、水壓力、鋼筋應力、支撐軸力等4項;如經鄰房同意,得再行增加鄰房傾斜之監測。
(三)觀測系統之監測起訖及頻率,應由專業技師於結構圖及施工計畫書載明並簽證負責。特殊結構委外審查得視其合理性,依個案狀況設置相關監測項目。
三、按內政部頒訂「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安全觀測屬專業技術項目,應由監造建築師及專任工程人員於工程施工時,確實依建照核准圖說及施工計畫辦理。惟各營建工地得依工地規模、鄰房狀況及地質條件,自行評估自動化監測之監測項目及頻率。為提升施工安全,如屬本市特殊結構之建築工程建請參照前述要點於特殊結構或施工計畫委外審查採用自動化監測系統。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