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收費標準」第二條發布令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7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1-23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15002041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78號 主旨:檢送本府修正「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收費標準」第二條發布令1份,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府都建照字第1150020411號.pdf 更新日期:2026-02-09檔案大小:327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