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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捷運共構之地上層建築物是否得以原地下層結構物興建時所出具之地基調查報告作為申請建造執照使用且免再由大地技師簽證1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12-05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014709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163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捷運共構之地上層建築物是否得以原地下層結構物興建時所出具之地基調查報告作為申請建造執照使用且免再由大地技師簽證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1年11月25日營署建管字第111008164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99號彙 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57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