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大型群聚活動各機關權責劃分表」並自113年4月18日起生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37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05-02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18070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629號 主旨: 函轉本府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大型群聚活動各機關權責劃分表」並自113年4月18日起生效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依本局113年4月25日北市都築字第1133030294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36118070號.pdf 更新日期:2024-05-06檔案大小:58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