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適用本府工務局94年7月1日北市工建字第09453002200號函,自110年5月18日生效 標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瀏覽人次:107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轉知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801號 停止適用本府工務局94年7月1日北市工建字第09453002200號函,自110年5月18日生效,請查照。如主旨。 附件檔案 .pdf 110051303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6019520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5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