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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之6第3項「地板表面材與分戶牆間應置入軟質填縫材或緩衝材」規定執行一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11-2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46094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有關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之6第3項「地板表面材與分戶牆間應置入軟質填縫材或緩衝材」規定執行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11月1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749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0077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39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