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 標籤:都市更新 瀏覽人次:272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5-01-16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1043430093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5-01-22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245號 檢送本府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並自104年2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依據本府104年1月16日北府城更字第1043430093號令辦理。 附件檔案 .pdf 新北府城更字第1043430093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392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