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送出基地同意取得條件,自113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標籤:容積移轉 瀏覽人次:36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3-26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開字第1130565119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430號 主旨: 檢送「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送出基地同意取得條件」公告1份,請協助周知,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新北府城開字第1130565119號.pdf 更新日期:2024-04-19檔案大小:25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