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 標籤:容積轉移
- 瀏覽人次:145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
發文日期 | 2019-02-2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83168905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2-2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字第0571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於108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80800657號令修
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第1條條文(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108年1月25日北市都綜字第1080104155
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4號,目
錄第一組編號第 010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