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臺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
- 標籤:臨時建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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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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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1-02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建字第1063502670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11號 |
函轉本府107年1月2日府都建字第10635026700號令廢止「臺北市臨時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作業程序」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一、本案納入本府都市發展局106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72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8號。
二、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