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公開展覽
- 標籤:山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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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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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1-15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築字第1123091933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22號 |
主旨:
檢送修訂本市都市計畫「臺北市都市計畫劃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制規定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第八點」公開展覽計畫書2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請將公告及計畫書,自113年1月16日起於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40天;另計畫書1份,請妥為保管隨時提供市民閱覽。
二、配合本府推動公文資訊化業務及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政策,副本單位除另有標註者外,其餘單位請逕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公展公告\都市計畫公展項下下載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