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第4點
- 標籤:
- 瀏覽人次:121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發文日期 | 2011-10-12 |
發文字號 | 府都綜字第10037106902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10-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20號 |
檢送「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第4點修正公告1份,請 查照辦理。
「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第4點修正案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請 貴區公所於公告欄公告,並經常保持清晰完整。
連結: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5&Page=1086&Inde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