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出席人數與表決權計算之疑義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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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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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11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010218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69號 |
主旨: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出席人數與表決權計算之疑義1案,檢送本署113年9月26日國署建管字第1130093448號函(如附件)供參」,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4年1月14日國署建管字第1140000078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4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4012號,目錄第四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